close
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。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文化大學董事會爭議未休,據了解,前天有9名董事署名發函給董事長要求召開董事會,而依捐助章程規定董事長應在15日內召開董事會,而重要事項的討論,應於會議10日前,以可供存證查核之方式,將議程及所有附件通知各董事,意謂最晚董事長張鏡湖得在15日內發通知單、25天內召開董事會。如果張鏡湖不願召開董事會,依捐助章程則可以由請求的董事報經教育部許可後自行召集董事會。據了解,會議目的為「討論解除張鏡湖董事之董事長職務案」,並表明討論該案時,應依捐助章程第31條第4項規定「涉及董事長或董事本身利害關係時,該董事長或董事除為必要之說明外,應行迴避,並不得參與該案之討論及表決」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

.inline-ad div div { border-bottom: 0 !important; padding-bottom: 5px; };據悉,董事會召集理由為去年11月28日董事會議中選出盧希鵬為文化大學新任校長後,因張鏡湖至今拒絕發函教育部,導致新校長無法就任,影響校務推動,且教育部已因此二度開罰;不履行義務,已影響本校聲譽;為此,依上述規定提案討論解除張鏡湖董事之董事長職務案。據了解,原本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的任期可以至110年再解職。署名董事包括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、薇閣基金會董事長李傳洪、前大法官林國賢、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名譽教授蔡政文等共9人署名。

台北飛梭雷射活動
arrow
arrow

    v5q4w47au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